起步太猛害老翁摔成水脑 公车司机遭判3月

台北地院。(本报资料照片)

杜姓公车司机2018年间开车太猛,害没站稳的7旬老翁跌倒撞到头,进而引发水脑症等疾病,因而挨告。杜男承认疏失,但否认水脑症与他的过失行为有因果关系,与老翁及其家属的调解因此破局,台北地院依业务过失伤害罪判杜男3月徒刑,得易科罚金9万元,可上诉。

判决指出,杜姓公车司机2018年9月18日晚间停靠台北市中山区复兴南路一段的车站,开门让老翁上车后,未等老翁站稳,就贸然起步并左切闪躲暂停在公车停靠区前方的小客车,导致老翁摔下楼梯受伤,进而引发水脑症及颈椎关节等疾病。

案发后杜男立刻报警处理,并承认自己过失,遭依业务过失伤害罪嫌起诉。法院审理时,杜男虽维持认罪态度,但辩称老翁在案发2天后即出院,当时已无任何疼痛情形,水脑症等伤势是5个月后才进行手术,与他的过失应无因果关系,可能是老翁后来自己跌倒造成。

合议庭根据老翁后续的治疗经过及诊断证明,对比当初在公车内跌倒的监视器影像,发现受伤部位及跌倒撞击到的位置相符,且老翁也从未向医生提及其他意外,本案委托台大医院鉴定后,也认定伤势与该次跌倒有关,故不采信杜男辩词。

合议庭认为,杜男驾驶公车经验丰富,知悉年迈长者行动力与控制力较不灵敏,却未先确认老翁是否已站稳再起步,实有不该,考量他没有前科,部分认罪,曾到医院想关心老翁,但被家属拒绝,此后改以每日电话关心,还曾包2000元红包慰问,最后因双方意见不一致而调解失败,依法判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