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加班到凌晨返家遭硬上 夫搬出「履行同居义务」仍算性侵

记者黄翊婷综合报导

夫妻无视另一半意愿硬上,会构成强制性交罪吗?台湾司法人权进步协会7日在脸书分享一个案例妻子小美化名)某天加班直到凌晨才到家,因为疲累拒绝丈夫阿志(化名)的求欢,没想到却遭压制迫使发生关系,事后拨打113保护专线求助,当下虽然获得可以提告的建议,但为了夫妻和睦,她选择再给对方一次机会双方经过婚姻咨商总算一起度过难关。台湾司法人权进步协会提醒,就算是夫妻也要尊重彼此,否则依照上述案例,提告的话是会构成《刑法》第221条的强制性交罪。

▲小美以前会为了配合丈夫的需求,勉强同意发生性关系。(示意图/取自免费图库pakutaso,与本案无关)

在这起案例中,小美与阿志经过多年爱情长跑,总算修成正果,婚后感情一直都很融洽,也有固定的行房频率;然而,近半年来小美逐渐「性致缺缺」,但为了丈夫还是会勉强配合,某一天她加班到凌晨才返家,疲惫得只想赶快上床睡觉,这时丈夫突然提出行房的要求,她无奈拒绝,没想到却被反驳夫妻有「履行同居之义务」,接着遭压制身体,逼迫发生性关系。

隔天小美越想越难过,认为就算彼此是配偶,也不能不顾意愿强行发生性关系,于是拨打113保护专线求助,经由社工解释才明白,其实丈夫的行为涉及刑法第229条之1规定,「对配偶犯第221条、第224条之罪者,须告诉乃论」,假如决定提告,将会构成刑法第221条的强制性交罪。

▲夫妻之间也是需要彼此尊重、包容。(示意图/取自免费图库Pixabay,与本案无关)

纵使小美想要再给阿志一个机会,但她还是决定先保留证据,于是自行前往医院验伤采证,接着上网找一些相关文章和丈夫分享,希望对方可以了解彼此尊重、体谅的重要性,不过,一开始并不顺利,还一度被误解为一切都是不再相爱的借口

最后小美和阿志一同前往接受婚姻咨商,透过专家的解说,阿志才逐渐明白并接受小美想表达的意思,也开始学习尊重,让两人的感情更加稳固。台湾司法人权进步协会提醒,夫妻之间也是需要相互包容、尊重,假如小美最后决定提告,阿志就算强调彼此是配偶关系,还是会揹上性侵的罪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