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交所 7月31日新增两业务

为降低市场系统性风险,强化我国金融体系韧性,使规模庞大的店头衍生性商品交易能逐步集中结算,期交所去年7月25日开办店头集中结算机制,推出第一阶段结算会员间自营交易之新台币利率交换契约(Interest Rate Swap,IRS)集中结算服务,透过市场推广及业者辅导,截至13日业申请店头结算会员者达18家,新台币IRS结算名目本金达新台币2,345亿余元。

期交所预计将于31日推动第二阶段结算会员客户集中结算业务及新增新台币NDF集中结算服务,让我国店头衍生性商品集中结算业务更为完备。

期交所店头集中结算业务第二阶段扩大服务对象范围,除结算会员外,进一步纳入结算会员之客户,未来更多参与者参与集中结算,将原本属于交易对手风险转由集中结算机构承担,简化市场参与者间复杂的双边关系,降低市场整体信用曝险。

对参与者本身而言,经由集中结算,除了可释放原先交易对手之交易额度,提升可承作交易量,依巴塞尔(BASEL III)规定,提交集中结算后在计算交易对手信用风险时,可适用较低之交易曝险风险权数(2%),有效减轻资本计提成本。

此外,亦无需再自行建置保证金计算模型,可节省标准原始保证金模型开发与定期校准负担;另一方面,可简化原先与不同交易对手间复杂之结算作业,有效降低业者作业成本。考量NDF为店头市场主要商品之一,是许多企业与金融机构降低汇率风险的重要工具,爰期交所因应市场需求推出NDF集中结算服务,将商品线自利率类拓展至汇率类,商品更多元、涵盖层面更广泛。

期交所为推动店头集中结算业务,持续扩大商品面及服务对象范围,另为吸引外资参与集中结算市场,期交所也获美国商品期货交易委员会(CFTC)核发交换契约(SWAP)集中结算之监管豁免(No-Action Relief),及欧洲证券及市场管理局(ESMA)认可为欧盟境外第三国集中结算机构(TC-CCP),并持续争取国外合格集中结算机构(QCCP)资格,俾利增加国外金融机构对于我国市场之信心及资金运用效率。

面对金融市场的激烈竞争,期交所持续打造具前瞻性与国际竞争力的店头衍生性商品集中结算服务,提升市场安全与效率,以强化我国金融基础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