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每周「激情连结」小王2次⋯还产子夭折!他离婚5个月后才知绿炸

徐男离婚后,经里长告知,才知道前妻外遇产子。(示意图免费图库Pakutaso、Pixabay)

记者陈羿妏/基隆报导

徐姓男子与李姓前妻2019年3月间离婚后,同年8月间经里长告知,李女生下一子且夭折,才知道对方曾经外遇,气得提告。惟通奸罪已除罪化,因此徐男另对李女、周姓小王提告求偿60万。日前基隆地院审结,判李女、周男应赔20万为适当。

判决指出,徐男主张,他与李女原为夫妻关系,但于2019年3月离婚。然而,离婚之前,周男明知李女为有配偶之人,却于2016年至2018年间,与李女在住处每周发生关系2次。直到李女怀孕、2018年6月间产下一子却不幸夭折,冰存在医院一个月,2019年8月他经里长告知,才知道前妻外遇并产子一事;随后徐男对李女、周男提出刑事告诉,惟通奸、相奸罪目前已除罪化,法院谕知免诉,因此改向2人求偿60万元精神抚慰金

全案审理期间,李女未于言词辩论日期到场,亦未提出书状声明。周男则是经合法通知,拒绝到庭进行言词辩论,仅回复称不同意徐男的赔偿请求。

基隆地院认为,李女、周男2人未提出相关事证,且有刑事庭相关事证在案,因此采信徐男所述之事实,再加上李女在婚姻存续期间,与周男外遇生子,确实已侵害徐男配偶权,徐男求偿有据。

此外,基隆地院审酌李女名下财产,108年度所得不到25万,而周男名下亦无财产,108年度所得0元等情况,另考量徐男受侵害等情状,最终判2人赔20万元为适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