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与小王每周连结2次产子夭折 他绿光罩顶求偿60万

男子在2018年发现妻子生下1子,但孩子却是外遇对象的,他事后调查出妻子早在2016年就发生外遇,当时甚至每周带对方回家发生关系2次。(示意图/Shutterstock提供)

基隆1名男子在2018年发现妻子怀孕生下1子,但孩子却不是他的亲生骨肉,而是外遇对象的种,他事后查出,妻子早在2016年就发生出轨,甚至每周带小王回家发生关系2次,崩溃决定提告求偿60万,审理期间妻子与小王皆未出庭抗辩,法院认定男子陈述属实,判2人须共同赔偿20万。

判决书指出,男子发现妻子在2016年起外遇1名男子,小王甚至会到他们家中以每周2次的频率发生性关系,而离谱的是妻子在2018年甚至怀上小王的孩子,同年生下孩子后,孩子却不幸夭折,遗体冰存1个多月后,由里长通知男子,他才崩溃得知妻子竟产下对方孩子,决定提告。

不过因通奸、相奸除罪化,谕知免诉确定后,该男子便向2人提出损害配偶权告诉,要求前妻与外遇男子共同赔偿60万元精神慰抚金,而审理期间该妻子未出席陈述也没提出书状声明,外遇男则表示拒绝提讯,仅回复不同意求偿诉求。

法院认为,被告的2人均未提出相关事证,因此认定原告男子所说为实,而妻子不但发生外遇,还怀孕生子,确实已侵害配偶权,故请求赔偿有据;但调阅2人收入资料得知,妻子年度收入不到25万元,而小王收入则为0元,考量双方财力状况、不正常往来的情形次数及破坏婚姻关系程度与精神所受痛苦,判决2人应赔偿20万元较为适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