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妻家中私会小王 聊天纪录见「这3字 」 军人怒求偿60万

1名彰化职业军人抓到人妻偷吃小王,怒提离婚,要求小王赔偿60万精神抚慰金。(示意图/Shutterstock提供)

1名已婚职业军人,只有休假时才会回家,不料他发现妻子私自带小王回家,还用讯息以老公老婆相称,时常互传:「我很爱」、「只爱你」等语,他见状后气得跟妻子提离婚,并要求小王精神赔偿60万元,彰化地院法官审理后判小王须赔偿30万元。

判决书指出,彰化1名已婚职业军人,育有1女,仅有休假时才能和人妻团聚,未料人妻偷偷私会小王,还被他抓到两人多次以「老公」、「老婆」互称,还互传「我很爱」、「只爱你」、「要好好珍惜我」、「想你」等肉麻内容,让他愤而向妻子提离婚,并要求小王赔偿60万元。

小王辩称,不知人妻已经结婚,并不是故意损害人夫的配偶权,但法官表示,小王多次进出该人妻家中,也知道人妻有一个小女儿,且人妻家中多处放置男性用品,又曾问过人妻小女儿:「生父为何人」、「是否居住于该处」等认定小王知道人妻是已婚身分,且2人使用通讯软体聊天密切,故不采信小王的辩解。

彰化地院法官审理时发现,人妻甚至还将自家钥匙拿给小王让他进屋,并有监视画面截图可佐证,虽没有证据证明小王与人妻之间确有通奸行为,但2人相互往来情形已逾越男性与有夫之妻正常社交往来之分际,足以破坏原告对婚姻之信赖,干扰对方婚姻共同生活圆满。

法官认定,小王明知人妻为有配偶之人,2人还交往密切,互传暧昧、露骨性暗示言语所为,可见关系已超过一般朋友,造成人夫家庭破碎,精神痛苦不堪,但人夫要求的60万元精神赔偿金太高,依双方社会地位、经济能力、通奸情节判小王赔偿3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