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书宠物名赫见「胖O」 保护「狗个资」?

起诉书狗名「胖大」变「胖O」,个资法适用动物

地方中心台中报导

台中去年发生一起狗狗窜出间接害死机车骑士事故,狗主人被依过失致死罪起诉,但起诉书上出现的狗狗名字是「胖O」,没有写出全名,检方澄清,因为狗名太特殊,怕全名登出会让狗主人被辨识的机会大为提高;但个资法主要是在保护人,检方表示,以后会避免。

台中旱溪东路道路宽、车不多,经过的汽机时速动辄七、八十公里,去年一辆机车行经该路段,一只狗突然窜出,骑士失控冲向对向车道,被迎面而来的大货车辗毙。狗主人陈姓女子被依过失致死罪起诉,她觉得冤枉,「我明明狗绑着,检方要这样讲我,我也很无奈啊!」

饲主说,平时都把狗狗「胖大」绑起来,看到监视器后甚至认为闯祸的是别人的狗,跟她无关。「101忠狗你有看过吧?狗是不是都长得很像?检方问我说是不是像你家的狗?」

事隔将近1年,尽管陈姓女子觉得自己没错,但仍被起诉,而且起诉书中还有亮点陈女被起诉原因在于,人车来往大马路没有注意管束饲养宠物犬,后头加注狗狗的暱称「胖O」,难不成检方个资法也适用在动物身上

台中地检襄阅洪家原表示,「饲主的宠物名称叫胖大,在那边来讲很特别,一般也不常见。」检方澄清,实在是因为胖大这个名字太特殊,容易泄露狗主人身分,「这只宠物跟饲主之间的关系,所以会使得饲主的身分被特定化的时候,会不会是一个足致识别的问题啦。」

这起狗狗乱跑酿成死亡车祸,闯祸的狗狗饲主已经送人,未料起诉书上的狗名变「隐藏版」又成话题,检方说个资法就是个人资料保护法,狗是狗、不是人,之后类似案件会避免再出现。(新闻来源:东森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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