潜水教练无法帮学员投保成隐患 赵天麟提修补法规破网

民进党立委赵天麟指出,因法规漏洞,导致国内「个人潜水教练」无法替学员投保,一旦发生意外,教练与学员皆无法获得安全保障。(赵天麟办公室提供/游念育台北传真)

台湾潜水活动盛行,据统计每年国内有超过170万人次下潜,但投保问题成为「潜」在危机。民进党立委赵天麟指出,因法规漏洞,导致国内「个人潜水教练」无法替学员投保,一旦发生意外,教练与学员皆无法获得安全保障。

今年2月交通部观光局修正《水域游憩管理办法》,要求水域活动投保比照汽、机车强制险概念,具营业登记的业者须替学员投保水域责任险才能下水。但保险局起初认定,个人潜水教练因没有营业登记,法规上并不适用,因此无法替学员投保。

屏东潜水教练职业工会发言人龚芷仪表示,据工会统计,台湾5000多名活跃教练中,仅三分之一具营业登记,其余超过2300名个人教练、支援教练皆因法规无法替学员投保,制度上的漏洞导致学员与教练都无法享有合理保障。

龚芷仪进一步指出,实务上,旅游平安险并不理赔潜水事故,但法规又无法让个人教练替学生投保,等同双方都暴露在致命风险中。龚芷仪强调,潜水教练是自营业者的事实已相当清晰;潜水教练虽无国家考试对应考科,但都必须通过国际证照认证才能执业,并不会出现无制度、缺乏认证机制等问题。

对此,赵天麟提到,自己长期参与马拉松,但对水下运动也很有兴趣,近期亲自带着儿子体验学习潜水更有感触。他指出,台湾实务潜水市场都是以个人教练为主,但保险上却刻意排挤这些族群,恐违背法律订定精神,对于台湾推广水域游憩活动也非正面影响。

近半年来,赵天麟办公室团队与保险局、产险公会进行多次协调,针对法规面提出解方。透过观光局函释明确指出,基于保障游客安全及权益,带客从事水域游憩活动时,具营利事实者,皆应按照「水域游憩管理办法」办理,同时,「自由教练」、「个人教练」、「支援教练」等若有营利事实者,仍应依相关办法办理。换言之,观光局函释已替个人潜水教练投保无门的问题解套。

赵天麟表示,立法应多贴近民众及需求共识,并在实务上多一点温暖的思考,才不会让法律漏洞补不上。在健全法规面后,保险局态度趋软,也同意个人潜水教练为实际业者;产险公会后续将推出对应的保险商品。

赵天麟说,感谢所有单位共同努力,才能让问题圆满解决,台湾四周环海,海洋生态丰富,水憩活动产业的观光潜力绝对不输国外,建构安全的潜水环境与保障,是海岛国家重要的政策方向,期盼个人教练的保险能尽早开办,让潜水市场更具保障与永续性,达到双赢也促进观光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