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陋法补破网 阻却憾事

台中市兴中街大楼大火酿成6死6伤,检警7日重回火场调查,发现房东庄妇在楼梯间及大门前堆放大批杂物、各层楼梯间违法装设铁门、未设安全门,不但助长火势,更阻碍逃生及救援。这场恶火来得又猛又急,6楼住户情急爬出铁窗,冒险挤踩在遮雨棚大喊救命(见图)。(中新社)

高雄去年「城中城」大火夺走46条人命,台中市兴中街出租套房大楼火灾再吞噬6命,从事资源回收的房东,将杂物堆满走道、楼梯间,环保局开罚24次,房东被动缴钱了事不痛不痒,更仗恃全栋大楼为其私人财产,不受公寓大厦管理条例需设管委会规范限制,在在显示出法令严重死角,政府若不能对症下药修法亡羊补牢,难保不再发生「今天公祭,明天忘记」的憾事。

闯祸屋主热衷环保回收,楼梯、电梯间囤积杂物阻碍逃生,环保局2年来开罚高达24次,总罚金14万多元,还进行13次强制清除,反被控「抢夺财物」,依法7楼建筑又不须公安申报,公权力奈她不得。

许多邻居与住户都知道堆积大量杂物潜藏危险,但房东依然故我,就算市府相关单位联合稽查,看似阵仗庞大,实则效果有限,堆积大量杂物,并非消防局安全检查范畴;就都发局而言,这栋1986年申请使用执照,1997年变更为旅馆使用,2019年废止旅馆使用,实际所有权人都是同1人,没有管理委员会,因其产权状况与公寓大厦管理条例规范不同,目前无罚则。

甚至,依照现行公安申报规定,8楼以上、未达16楼的住宅每3年必须办理1次建筑物公共安全检查签证及申报,该建筑只有7楼高,也不须公安申报;最后只有环保局可依照《废弃物清理法》影响公共环境卫生开罚,但开罚24次,房东总是拖到行政执行才慢慢缴钱,漠视公权力至极。

追根究柢,这起不幸事件的症结在于法令规范不周延,形成各相关单位执行均出现盲点,最后导致这次恶火悲剧,政府若不痛定思痛,尽快修改不合时宜的法令「补破网」,就算环保局再开罚200次,也解决不了问题,这类集合式住宅安全仍是不定时炸弹。

集合住宅牵涉众多民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唯有积极修法、纳入管理,严格执法,透过公权力大刀阔斧介入定期稽查、违者重罚,才能发挥阻吓作用,真正捍卫公共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