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税经移送强制执行 需额外负担费用

且经稽征机关移送法务部行政执行署各分署强制执行后,义务人除须缴纳本税及滞纳金,还要自行负担执行程序所发生的必要费用。

该局说明,执行必要费用包括函送公文书所产生的邮资、扣押收取金融机构存款的手续费、拍卖不动产所产生的指界费、鉴价费及查调资料所发生的行政费用等。

民众如收到执行分署寄发的传缴通知单,千万不要置之不理,应尽速至执行分署说明并缴清税款,才可避免日后遭扣薪、扣存款或财产被查封、拍卖等情事,不仅影响个人信誉,还须负担额外的执行必要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