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中國宗教局長崔茂虎收賄 一審判有期徒刑11年

中国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今天一审公开宣判,对前中共中央统战部副部长、前国家宗教事务局长崔茂虎以收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1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50万元(约新台币676万元)。

央视新闻报导,今天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崔茂虎收贿案,崔茂虎以收贿罪判处有期徒11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50万元;对查封、扣押崔茂虎犯罪所得财物及其孳息依法予以追缴,上缴国库,不足部分继续追缴。

报导指出,经审理查明,2007年至2023年,崔茂虎利用担任云南省委组织部副部长、丽江市委书记、云南省副省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或地位形成的便利,为他人在工程承揽、款项拨付、干部任用等方面谋取利益,非法收受有关人员给予的财物共人民币1043万元(约新台币4704万元)。

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崔茂虎的行为构成收贿罪,收贿数额特别巨大,应依法惩处。因崔茂虎到案后如实供述自身罪行,主动交代监察机关尚未掌握的部分收贿犯罪事实,认罪悔罪,收贿赃款赃物已部分追缴到案,具有法定、酌定从轻处罚情节,依法可以对其从轻处罚。法庭遂作出上述判决。

崔茂虎去年已被「双开」,当时中共中央纪委国家监委表示,崔茂虎被「双开」是因奢靡享乐、大搞权色金钱交易,以及收贿犯罪等原因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