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盗绑母女要拍裸照 母护女泣诉拍我就好
新北市丁姓男子今年初闯入女性友人的住家,捆绑她及女儿抢走6500元,丁男还要求拍裸照,被害人为了保护女儿泪求丁男拍她就好,丁扯下她的胸罩拍摄裸照还加以猥亵,最高法院依侵入住宅强盗及加重猥亵等罪将丁男判囚10年6月定谳。
丁男是新北市一家塑胶公司的负责人,他与被害女子一家熟识,他因公司不善经济困窘,竟先向他雇用的范姓外籍劳工谎称,以1万元报酬协助他捆绑外遇对象,范男因中文程度不佳无法完全理解丁的意思,但仍应允帮忙。
今年1月2日下午丁男与范男闯入被害人住家,捆绑她与女儿后抢走她皮包内的现金,他还要求拍裸照,她为免殃及女儿,于是要求丁男拍摄自己裸照,丁男于是拉下她的衣裤并用刀割断她的胸罩,拍照后又加以猥亵,恐吓对方不得报警后离开。
历审认为丁男犯行恶劣且对案情避重就轻,未能坦然面对错误,他虽有赔偿被害人的意愿,但迄尚未达成和解,依强盗等罪将他判囚10年半,强制罪部分判刑3月、可易科罚金;范男判刑5月、可易科罚金,刑执行完毕后驱逐出境,案经上诉,最高法院驳回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