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险过期遭撤牌照?金管会说分明

强制车险投保情形

强制险过期六个月未投保,监理站恐直接注销车辆牌照?金管会表示,在强制险到期前,车主会收到多次通知,保险公司会有两次通知,金管会跟公路总局也进行通知,即车主至少会收到四次通知,通知后仍未投保,才会通报公路监理机关注销牌照。

车主担忧自己的强制车险到期却未察觉,半年时间一到牌照恐立刻被吊销,但依照「强制汽车责任保险法」第51条之1,投保人如果没有在强制车险届满六个月再投保,金管会得请公路监理机关注销其牌照,但前提是「多次通知后都未投保」。

金管会强调,在到期前、后都会有多次通知,若通知后仍未投保,才会移请公路监理机关注销。依照强制汽车责任保险法第15条规定,保险公司要在强制车险到期前30日通知保户,到期日后的30日内也要再通知保户两次,之后金管会跟公路总局也会在到期日后各通知一次,等于车主前后会收到五次通知,在五次通知后都未投保,才有可能通报公路监理机关注销牌照。

金管会提醒广大车主,要定期检视强制车险到期日,因依照强制汽车责任保险法第16条,车主没有投保强制车险,或是强制车险有效期间不满30日,公路监理机关不得发给牌照、临时登记证、换发牌照、异动登记或检验。

车主如要申请办理换照、验车等公路监理业务前,应先检查是否已投保强制车险,有效期间是否超过30日。同时,车主如果有住所、居所、营业地址变动时,也应即时通知保险公司办理变更。

针对没有投保强制车险,或强制车险已到期却未再续约,将被处以罚缓。被公路监理机关或警察拦检发现,汽车车主将被处以3,000元以上~1万5,000元以下罚锾,机车可处1,5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锾;没有投保强制车险的车辆却肇事,可处6,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罚锾,并扣留车辆牌照,直到依规定投保后发还。如果被处以罚锾却逾期未缴清,依法还可以移送强制执行,且不得申办车辆换发牌照、异动登记或检验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