巧爆! 男捡到手机想卖手机行 失主想买手机遇着了
▲张姓男子捡到手机想卖掉,巧遇失主报警,吃上侵占罪嫌官司。(图/记者陈昆福翻摄,以下同)
屏东县张姓男子捡到手机欲卖给收购手机店家,失主手机遗失后刚好也要来买手机,看到张某手机背面保护贴的记号,向张要求看一下遭拒,失主报警处理,陈承认捡到该手机欲贩售,讯后依侵占罪嫌送办。
屏东警分局民和派出所2位警员日前巡逻接获报案称,在一家通讯行店内有民众侵占手机,警方赶往处理。陈姓失主称在稍早之前遗失一支SONY牌手机,来到这间通讯行欲要购买新的手机,就在等待购买手机同时,见一男子走进店内,竟拿着疑似自己遗失的手机欲转卖给店家。
警方说,陈姓失主便开口向男子问,「手机是否可以借看一下吗?」,对方回说,「这是我的手机,为什么要给你看?」,引起失主启疑报警。
警方调查,陈姓失主与拾获者张姓男子(42岁)两人均不相识,惟陈姓失主是看到他遗失手机的背面保护贴有做记号,才会报案指证张男捡到手机不归还,提出侵占罪嫌告诉。
屏东警分局提醒,民众在路上或公共场所拾获他人现金或物品应尽速交由警察机关或公家机关单位,切勿贪小便宜而占为己有,否则可能触犯侵占遗失物罪,得不偿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