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占物资被重判 教养院前负责人:知错但内心坦荡

嘉义嘉惠教养院院长吕嘉来和前妻钱忠华因涉业务侵占各被判3年、2年刑期。(取自嘉惠教养院脸书吕妍庭嘉义传真)

嘉义县嘉惠教养院前院长吕嘉来和前妻钱忠华,遭前同事检举私卖民众捐给教养院的物资意图为自己不法所有,被嘉义地检署依侵占等罪起诉,嘉义地方法院判吕嘉来3年2个月,得知判决结果,吕嘉来强调所有钱都用在教养院建设上,当年便宜行事「我知道错了」,但出发点都是为了教养院的营运,绝对没有中饱私囊,内心坦荡,也一定会上诉。

判决书指出,吕嘉来1993年开始担任嘉惠教养院院长,2016年因发生伤害院童案转任总务,钱忠华为财务主任,2人综理教养院营运、决策业务和保管该院所有资产,但吕、钱两人明知捐赠的物资应供院内学生职员使用,如有剩余需变卖者,应将变卖所得款项列入教养院收入科目,但吕却自2011年开始,由他本人或指示员工变卖数万斤白米,不法所得约491万余元。

判决书也提到,吕、钱2人多次将民众捐赠的衣物罐头饼干等物资,指派员工在市场摆摊贩售,变卖不法所得超过80万,另2人在中埔乡开设便利超商,由女儿担任店长,但薪资由教养院出,约1年内教养院因此多支薪15万余元,而吕、钱所有便卖物资所得,均未登入教养院的帐目,涉嫌侵占、背信等罪,将吕嘉来判3年2个月徒刑,钱忠华判2年,缓刑5年,得易科罚金

法官太重了」,吕嘉来受访时表示,当时因教养院的评鉴不佳,为获得好的评鉴成绩,自2011年开始,开始投入资金建设、改善教养院,而所有变卖物资的钱都用在教养院上,包括建3栋铁皮屋办公室仓库、盖围墙、整修路面等,因当时为了省钱,都是个人发包,才没有收据,没想到之后会暴发官司,「我承认我便宜行事」。

吕嘉来说,从被举发、调查一审判决走了4年多,「内心很煎熬」,但他还是努力经营教养院,连军人退伍的优存都放到教养院,早就没有什么私人存款,事后也跟教养院董事会达成和解,原希望法官可以理解判轻一点,让他专心在教养院建设上,弥补之前的疏失,没想到还是判这么重,「我一定会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