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峰师徒翻脸原因曝光 大陆版税上亿人民币没拿到…拒再合作却忘了终止授权
▲青峰和恩师翻脸后,没注意创作授权合约的终止时间,被起诉违反《著作权法》。(图为资料照/记者张一中摄)
乐团苏打绿主唱吴青峰,出道前和恩师林暐哲签署专属授权契约,277首青峰创作词曲的权利都归林所有,青峰不满多年来都没收到在大陆演出的版税分润,估算利益超过1亿元人民币,决定另立门户,却没有终止和林的授权合约,导致青峰2019年公开演唱、出版的《太空人》专辑和12首歌,被检察官认定侵害著作权,依法起诉。
台北地检署起诉出,青峰(本名吴青峰)在1998年8月,就和林暐哲音乐社签了演出经纪等3份合约,其中「词曲版权授权合约」明订,到2014年12月31日为止,青峰的词曲创作等音乐著作都专属林暐哲所有,授权区域为全世界,重点是,如果想终止契约,必须在合约届满前3个月以书面表示反对,否则合约自动延长1年,也就是从2014年开始,双方合作关系是「自动续约」。
▲青峰2019年在贡寮海洋音乐祭开唱曲目被认定涉嫌侵权。(图为资料照/环球音乐)
虽然2018年底,青峰和林暐哲发布共同声明,「接下来,青峰会自己处理自己的工作事务…」,看似和平分家,但其实青峰早对林暐哲有所不满,因为多年来,他除了自行演唱创作歌曲,也写给蔡依林等乐坛重量级歌手,总计发表了277首作品,但林暐哲把青峰创作的275首词曲拿去大陆发行至今,从未结算词曲版税。
青峰因此和林暐哲形同陌路,且在发表共同声明前的2018年10月26日,以存证信函告知林暐哲不再续约,想自立门户发展,却没注意到,这封存证信函,未在当年底契约期满前3个月终止,依契约明文属于无效。
▲青峰2019年回母校师大附中快闪开唱的曲目,著作权也属于恩师林暐哲。(图为资料兆/环球提供)
林暐哲因此指控,青峰从2019年4月起,违反专属授权,擅自到大陆湖南卫视节目、高雄啤酒音乐节等场合公开演出、包含出版的专辑《太空人》内单曲「歌颂者」、「巴别塔庆典」等12首歌,侵害《著作权》。
检方侦办期间,青峰再以书面通知林暐哲,确认合约到2019年底结束,也就是从2020年起,青峰不再被这份合约绑住,检察官试图劝双方和解,但2人几乎没有互动,无法达成协议,因此在24日依法将青峰和青峰设立的「哈里坤的狂欢」公司起诉,青峰母亲虽挂名公司负责人被告,但因非实际处理相关歌曲发表,另案不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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