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诗兰黛」进口含药化妆品 因法规修正不罚
美商「雅诗兰黛」台湾分公司,去年5月间进口美妆产品时,因海关发现有3只倩碧CliniqueBB霜,含有桂皮酸盐、水杨酸盐等药物成分,却违法未申报,依《化粧品卫生管理条例》送办。台北地检署调查认为,由于法律修正后不罚,将雅丝兰黛公司及集团董事总经理陈国悯(Julien Jacquet)不起诉。
雅诗兰黛集团是国际知名美妆集团,拥有雅诗兰黛、倩碧、海洋娜拉、M.A.C.等品牌,去年5月进口一批美妆保养品,遭海关查获有3只倩碧BB霜「Acne Solutions BB Cream SPF 40」其中含有桂皮酸盐、水杨酸盐等药品成分。
依《化粧品卫生管理条例》规定,业者应先要向主管机关申请核发许可证获准后才能输入,因此,海关将雅丝兰黛及集团董事总经理陈国悯(Julien Jacquet)移送法办。刑责最重可处1年徒刑。
但去年5月《化粧品卫生管理条例》修改为《化粧品卫生安全管理法》,将含药或医疗用途产品修正为「特定用途化粧品」,并删除刑责,最重可处以100万元行政罚锾。
检方调查后,认定未申请进口含药物品行为,修法后已无刑责,仅能处以行政罚,因此今将雅丝兰黛公司及陈国悯(Julien Jacquet)不起诉处分。但据了解,检方将函请主管机关审酌是否处以行政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