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繁花》宝总:这泡饭咱是真的非吃不可吗?

《繁花》里宝总的泡饭最近真的是独领风骚!

黄河路的龙虾甲鱼再美味,跟夜东京的泡饭也是不能比的。

隔夜饭加水回锅煮一下,装在陶瓷蓝花盖碗里,再配上6宫格精致小菜,酱瓜,油条,红腐乳,蟹糊,泥螺,和萝卜干炒毛豆,美其名曰满堂红。

亦清亦浓,进退雍容,极有分寸。既是寻常味道,又比寻常更有腔调。要不说,还是宝总有派头。

因为太火了,据说上海的饭店里,一碗泡饭的价格已经涨到了68块钱。

我虽然不是上海人,但泡饭在我们苏北人的早餐里从没掉过队。

隔夜冷饭用热水淘一淘,再请出黄金拍档萝卜头,宝塔菜,大头菜,什锦酱菜,或者一枚咸鸭蛋。鸭蛋磕出小口,筷头一戳,油润的黄油噗呲喷出来,啊,这该死的人间美味。轻轻松松顺下一海碗泡饭。

红楼梦里写:宝玉生日那天,芳官不能去喝酒,又吃不惯油腻腻的东西,只将汤泡饭吃了一碗,捡了两块腌鹅就不错了。

是的,论解腻,谁都没有泡饭的战斗力强。

小时候过年,大鱼大肉吃到第三天,初四一大早必定要给自己搞一碗泡饭解解腻。泡饭端上来的时候,一清二白,清清白白,看得人差点热泪盈眶。

经常有人会把泡饭跟稀饭混淆。

拜托,吃泡饭可比喝稀饭爽多了。

稀饭焖煮得太久,容易拖泥带水,粘腻不清爽,软趴趴的,少了一份筋骨。不像泡饭,硬邦邦,有嚼劲,清汤寡水,粒粒分明。

关于泡饭的爽口,还是梁实秋写得到位:

后来,渐渐地尝到了吃泡饭的美味,入口时那种稀里哗啦的爽快感,米粒硬渣渣,吃起来特有嚼头,过泡饭的小菜以咸鲜味为主,简约清洁,将米饭之香衬得清清白白。一家大小5人吃好了,嘴巴一抹出门,该上班的上班,该上学的上学。

窘困年代的早餐,如今被时代提炼成了经典。

现代人再吃泡饭,吃的是一份返璞归真的难得。

我把宝总7件套拿给我妈看,她笑得很过分:就这?这都能火?

也是,作为新东方烹饪学校的编外学徒,最能展现我妈精湛技术的,一个是麻将桌,一个是厨房。

开水淘泡饭找酱菜的间隙,她就能快手快脚地摆出三荤两素一汤,外加一道镇场子的硬菜。

我曾经不知天高地厚地想跟我妈比试厨艺,我下厨房的菜单还没加载完,她的菜已经摆上了桌。

她这么能干,也给我带来了一点烦恼,显得我特别像生活不能自理的废物。

我妈不在这的日子,只能我掌厨。一到吃饭时间,我们一家四口就像大海冲浪一样,刺激一波接一波,一会在天堂,一会在地狱。当然,厨艺这么不稳定也不能怪我,现在外卖商家真的是龙鱼混杂,良莠不齐,点过外卖的都懂。

以后别的孩子回忆起来:这道菜有妈妈的味道。我家孩子回忆起来:这道菜有外卖的味道。

不过,厨艺这个短板我也不打算补了,我再怎么赶也不可能超过我妈,在自己不擅长的领域死磕,只能是死路一条。

是时候把锻炼的机会留给下一代了。

按照教育局规定,3年级的孩子需要会做3菜一汤。儿子目前2年级,留给他的时间不多了。

吃饭问题,总归要找个人兜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