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同步扩大取缔酒驾 安平警强力执法

▲近来酒后驾车肇事频传警政署颁订执行全国同步取缔酒后驾车勤务台南警四分局强力执法,呼吁民众切勿酒驾。(图/记者林悦翻摄)

记者林悦/台南报导

近来酒后驾车肇事频传,警政署为防制酒后驾车肇事案件,于近期颁订执行全国同步取缔酒后驾车勤务,冀以提高部署密度及扩大执行层面,以强化酒后驾车取缔作为,降低交通事故发生,台南市警四分局强力执法,呼吁民众切勿酒驾。

台南市警四分局表示,依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第35条规定吐气酒精浓度达0.15mg/L(或血液中酒精浓度达0.03%)以上者即不得驾车,酒后违规驾车处罚罚锾为15000元以上90000元以下。刑法第185条之3修正条文,明定驾驶人吐气所含酒精浓度达0.25mg/L(或血液中酒精浓度达0.05%)以上而驾车者,即构成公共危险罪嫌,将依法移送地检署办理。如驾驶人拒绝酒测,将受处新台币9万元罚锾,当场移置保管车辆,并吊销驾驶执照,3年不得再考领及施以道路交通安全讲习。

四分局长蔡进阅特别强调饮酒之后绝不开车,是保护自己也对他人负责的一种成熟态度。蔡进阅呼吁驾驶人配合「酒后不开车,开车不喝酒」、「醉不上道」及 「指定驾驶」等观念作法,珍惜生命,以维行车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