券商兼营信托业务 拟大松绑
张子敏表示,证券商得兼营金钱信托及有价证券信托业务迄今已逾十年,但过去证券商仅提供客户「投资理财型信托商品」,即仅以信托方式为客户进行资产配置。为此,券商公会多次提出开放建议。
张子敏指出,本次放宽证券商兼营信托业务之规定,使证券商可突破仅偏重投资理财型商品的现况,进一步发展结合安养照护、医疗服务等功能的信托商品,以满足客户全方位的财务规划需求,一方面更多金融机构投入可把饼做大,也可创造业者、客户、主管机关三赢的局面。
未来券商发新的信托商品首次要申请,后续则以备查制,券商要附完整计划书、内部控制及妥适的问责制度等,金管会视需要面谈负责人。
张子敏表示,现已有11家券商经营信托业务,截至6月底止,11家证券商在「特定单独管理金钱运用信托」规模达1,699亿元、「指定单独管理金钱运用信托」规模达257亿元,共计1,956亿元。规模前三大券商为元大证、凯基证、永丰金证。
金管会此次预告修正「证券商办理财富管理业务应注意事项」有三大重点,一是明定证券商得以信托方式为客户进行财务规划、执行或办理资产配置,放宽证券商得依客户所需,提供及执行金钱及有价证券信托项下之各种信托商品。
二是证券商申请以信托方式办理财富管理业务,应检附之申请书件,增加董事会决议通过之内部控制制度及风险管理文化有效性证明文件,及修正营业计划书之内容应包括对客户权益保障事项、经营业务能力及资源投入情形、业务规划应包含风险控管等项目。三是删除办理洗钱防制重复规范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