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台禁止象牙买卖 北市动保处:公开展示也需申请

台湾自今年元旦起全面禁止象牙制品买卖。 (北市动保处提供/陈俊雄台北传真)

台湾禁止象牙买卖的25年缓冲期限届满,自今年1月1日起全面停止买卖库存象牙及象牙加工品杜绝象牙商业交易违者将面临司法惩处,北市动保处指出,已持有合法取得的象牙及象牙加工品,并有公共场所陈列、展示需求者,也须依规定向动保处申请以免遭罚。

由于国际上对野生动物贸易需求不减,导致野生动物保育的压力日渐提升,其中人们对象牙的偏好引起野生大象存亡危机,各国陆续表态禁卖象牙,为响应国际保育及缓解业者库存压力,台湾执行象牙买卖缓冲措施已有25年,现今落日条款已届期限,农委会林务局宣告自今年1月1日起,全面禁止买卖库存象牙及象牙加工品。

北市动保处指出,北市库存象牙及象牙加工品交易量于2011年时曾高达980件,之后的交易数量亦逐年递减至最低约300件,近年保育意识提升,民众持有象牙加工品的显贵象征逐渐式微,以及消费习惯价值观改变,象牙产业规模活跃程度不如以往。

动保处表示,依据野生动物保育法第35条规定,保育类野生动物及其产制品,非经主管机关之同意,不得买卖或在公共场所陈列、展示,违者最高可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得并科30万至150万元罚金,民众如已持有合法取得的象牙及象牙加工品,并有公共场所陈列、展示的需求,务必依规定向动保处申请,以免误蹈法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