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台首家完成用电大户义务目标 元太提前达成10%再生能源装置容量

元太17日宣布,与售电业者瓦特先生完成再生能源购电契约签署,使其新竹厂区达成装置容量10%使用再生能源的目标,成为全台首家完成再生能源发展条例用电大户义务企业,实践公司的ESG(环境保护社会责任、公司治理)承诺。

经济部能源局公告自2021年1月1日起,用电大户法规即开始执行,要求用电契约容量5000kW以上之用电大户必须要使用10%之再生能源装置容量,国内受此规范的300多家用电大户企业均积极寻找能协助企业达成使用再生能源目标的方式

元太长期支持台湾再生能源发展,致力耕耘ESG目标,不仅在2020年的世界地球日即宣布购买全台湾第一度新设电厂自由交易绿电,一年之后,成为全台首家签约购买再生能源达成用电大户义务之企业。

元太董事长李政昊表示,元太基于再生能源多元化与分散来源考量,包括屋顶太阳能、增加陆域风电,或是生质发电都是再生能源取得的考量范围,公司内部更以导用20%之装置容量电量作为2021年底努力目标,非管制标的的林口厂区则也将同步导入绿电使用。

元太长期以行动实践绿色企业愿景,善尽企业公民责任,推动社会永续发展。自2017年起,元太科技即积极投入再生能源凭证采购,至今已累积购买已将近1,900张再生能源凭证,成为认购再生能源凭证移转数量全台第一的企业。公司亦在电子生产过程中,致力降低碳排放与电力使用,并持续积极寻求在产品制程中增加使用再生能源。

而作为本次供电方的瓦特先生共同创办人吴宥锜也表示,元太科技早在用电大户法规通过前,就已经积极的布局再生能源的使用。自去年开始即与元太科技及发电业者睿禾控股积极合作完成台湾第一度绿电交易,时隔一年,台湾的绿电自由交易市场已来到年交易量8亿度的规模,能有这样良好的发展,元太科技的积极参与功不可没,未来也希望此绿电交易的务实经验,能成为各方参考及采用的模式,让绿电使用能被更多企业所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