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台首件國民法官案 殺人被告羈押中遭同房收容人痛毆
全台首件国民法官案,台中黄姓业务员涉嫌杀人案预计12月底审理、宣判,未料黄男近日在看守所羁押期间传出遭同房收容人痛殴,所方将黄施以戒具上铐厘清事发经过,并向法院陈报;台中地院认为,管理员对黄上铐1小时25分,且是为避免冲突扩大未违反比例原则,裁定准许,可抗告。
台中看守所陈报指出,黄男今年10月22日晚上7点多,在看守所内遭同房的曾姓收容人施予暴行殴打,随即被带往勤务中心厘清事发经过,因夜间警力薄弱,为避免双方再发生暴力冲突,由所方人员对黄施用戒具手铐,直至晚间9点解除,并依羁押法向法院陈报。
台中地院指出,羁押法第18条规定,被告有「脱逃、自残、暴行、其他扰乱秩序行为之虞」或「救护必要,非管束不能预防危害」,经法院裁准后看守所得施用戒具、施以固定保护或收容于保护室,并通知其辩护人,以上情形若属急迫,得由看守所先行为之,并即时陈报法院。
中院审酌,黄男遭同房的曾男殴打,管理人员须带往勤务中心厘清事发经过,考量当时夜间警力薄弱,为免双方再生冲突,认为有施用戒具的必要,堪认属于急迫。
法院也认为,管理员对黄男上手铐仅1小时25分,并先行由看守所所长核准,且事后立即陈报法院,足认本次施用戒具是为避免冲突且未逾越必要程度,裁定准许。
全案起因于,黄男和施姓男子(均22岁)读东海大学认识,施引介黄加入直销公司,双方互动热络,黄鼓起勇气向施表白却遭婉拒而心生不满,黄2022年10月20日持刀朝施颈部、胸口猛砍13刀酿惨死,检方今年1月4日侦结依杀人罪嫌起诉黄,1月5日系属台中地院后成国民法官新制上路第1件。
中院审理近1年,上次11月10日开完准备程序庭后,谕知将于12月22日抽选出国民法官,并于12月25日起密集审理5天,预计12月29日宣判。
台中看守所。记者曾健祐/摄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