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CA受害員工求償有期限?關懷協會:司法蒙塵
桃园RCA污染工殇案「二军案件」最高法院今天宣判,驳回高院判决,让受害员工及家属认为等于支持业者已过求偿追诉期的意见,简直是司法蒙尘,判决不公,不仅漠视RCA受害员工的权利,更使台湾整体职业病求偿困境,雪上加霜。
RCA员工关怀协会理事长杜津珠表示,过去一军、二军历审都采对工人有利的时效见解,但最高法院今日破天荒认定RCA等被告公司针对时效之上诉有理由,因此发回高等法院再审,最高院太令人失望,要知道RCA长期隐匿化学物质等毒害证据,会员迄今仍有陆续发病、死亡情形,毒害仍是进行式,受污染的土地也还在整治中,最高院虽然没有直接判决关怀协会败诉,却无视被告公司阻碍工人求偿恶行重大,她和员工关怀协会会员表示严正抗议。
RCA污染工殇案,迄今造成数千名员工身体及生命的伤害,自1998年工人集结抗争,至2004年起诉,与第一批起诉案相关劳工简称「一军」;2015年一审判决劳工胜诉后,RCA员工关怀协会与工伤协会、义务律师及专家顾问决定开放更多受害劳工加入诉讼,帮一军以外员工组织「二军」,共计1100多位被害人,全案2016年5月9日起诉。
RCA公害案最高院对求偿时效有意见,驳回高院判决,引起受害员工抗议,图为2015年员工重回工厂外画面。图/联合报资料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