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仙尘爆2周年!消基会二次团诉 替337受害者求偿73亿
▲消基会今天再提起另一波337位尘爆民事诉讼,请求赔偿金额初估达72亿多元。(图/中华民国消费者文教基金会提供)
八仙尘爆将满2周年,消基会将于26日下午2时再度为因八仙尘爆死亡者的家属及受害者提起另一波消费团体诉讼,本次消基会受委托提起消费团讼的委托人共有337位,初步提出求偿金额新台币72亿9331万1,605元,连同上次委托的98位,请求赔偿金额26亿余元,合计委托人共有435位,请求赔偿金额约近99亿元。
消基会与新北市法制局共同召开记者会时表示,「第二波起诉的337位受害者原本是透过法扶基金会提起刑事与民事求偿,但却因为八仙公司的负责人与相关人等迟迟未能提起公诉,担心受害者及家属的两年请求权时效过期,同时为了免去家属们裁判费的沈重负担,法扶基金会征得受害人同意后转请消基会提起本次消费团体诉讼。」考量到之前已起诉的98位消费者之团体诉讼进度,及保障该等消费者的程序权益,消基会决定另案起诉。
▲八仙尘爆患者黄博炜不向生命低头,努力活出自己,把正能量传递给大家。(图/黄博炜提供)
其实早在八仙尘爆案一周年时,消基会就接受过98位受害者委托,依据《民法》、《公司法》与《消保法》相关规定,正式对玩色创意国际有限公司吕忠吉、瑞博国际整合行销有限公司周宏玮与八仙乐园育乐股份有限公司陈柏廷等7人提起消费者团体诉讼,要求新台币26亿546万4888元的损害赔偿。
在官司进行期间,面对庞大的诉讼资料,相较于消基会过去提起的团体诉讼,尘爆受害者的集体诉讼前置作业的资料汇整及时间压力,简直是前所未见,消基会出动了20余位义务律师及工作人员,日夜努力整理、撰写诉状,赶在26日下午2时向士林地方法院递状,提起第二波消保团体诉讼,就是为了替受害者多争取些许日后继续医疗或生活的生存基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