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行订358目标 促降贷款利率
8月20日,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形成机制改革后的首次报价公布。图为西安民间金融小镇。(中新社资料照片)
随着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形成机制改革落地,为督促各银行运用LPR定价,中国人民银行(大陆央行)近日制定了对银行新发放贷款应用LPR情况的具体要求,提出「358」考核目标,人行各分行也陆续对辖内金融机构进行政策宣贯。
据中国经济网报导,这次针对银行在新发放贷款中应用LPR的考核主要有两方面内容:一是设定了三个考核时点,以及与之对应的新发放贷款中LPR作为定价基准的应用占比要求;二是将贷款利率竞争行为纳入宏观审慎评估(MPA),所有银行业金融机构不得透过协同设定贷款利率隐性下限,否则在MPA考核中实行「一票否决」。
具体来说,截至今年9月底,大陆全国性银行业金融机构新发放贷款中,应用LPR作为定价基准的比例不少于30%;截至12月末,上述占比要不少于50%;截至明年3月末,上述占比不少于80%。
此外,考虑到地方中小银行定价能力有待提高,上述「358」考核目标初期不针对包括农村商业银行、农信社、村镇银行等地方法人中小银行。
央视网报导,人行行长易纲于8月26日主持召开24家主要金融机构LPR工作会议上要求,要做好改革完善LPR形成机制各项工作,各金融机构要抓紧推动LPR运用,尽快实现新发放贷款主要参考LPR定价,坚决打破贷款利率隐性下限,推动贷款实际利率进一步下降。
人行8月17日宣布将LPR作为各银行新发放贷款的主要参考,个人住房贷款定价基准自然也要从原来的贷款基准利率转换为LPR。根据人行公布的改革后第一期LPR来看,1年期为4.25%,5年期以上为4.85%;分别较1年期和5年以上贷款基准利率低10个和5个基点。
除了定价基准进行了转换,此次人行明确,自10月8日起,新发放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以最近一个月相应期限的LPR为定价基准加点形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