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行推大额现金管理 监测香港人民币现金业务

中国人民银行(简称人行)5日在官网发通知指出,为推动大额现金管理工作,探索大额现金管理实现路径,人行起草「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在河北省浙江省深圳市试点开展大额现金管理的通知(公开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据征求意见稿指出,试点为期2年,分地区分阶段实施。第一步,在河北省全面规范商业银行大额现金业务,探索邢台市房地产行业秦皇岛市医疗行业企业记录报告大额现金交易

第二步,待河北省试点稳定开展后,在浙江省、深圳市推广全面规范商业银行大额现金业务试点内容,并在浙江省探索批发零售、房地产销售建筑汽车销售行业企业大额取现及用现额度管理,在深圳市探索强化对私帐户大额用现管理、加强大额现金出入境及香港地区人民币现金业务情况监测,选择适宜地市探索推动个人收入报告措施

经试点行调研分析,各地对公帐户管理金额起点均为人民币(下同)50万元,对私帐户管理金额起点分别是河北省10万元、浙江省30万元、深圳市2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