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水表?检调提议网路业者提供DNS登录档 NCC:尚无明确法源

▲DNS网域的登录资料流程档,记录使用者的IP与各项网路行为,图为网路使用者示意图。(图/达志示意图)记者林昱均/台北报导日前检调提议,若使用者涉嫌非法行为时,网路业者可提供使用者的DNS网域纪录。这也代表检调可透过网域的登录资料流程档去找到使用者IP,进而搜寻其位置。检调也函请国家通讯传播委员会(NCC)讨论是否能要求业者提供DNS Log资料。对此NCC发言人翁柏宗于今(10)日记者会中指出,「保存DNS Log适用法规研析建议处理方式案因涉及个资隐私权,且现行电信法通讯纪录并未包括DNS网域资料,因此须再召集相关单位专家与业者做研商

域名系统(DNS)是网际网路的一项服务。它作为将域名和IP位址相互对映的一个分散式资料库,能够使人更方便地存取网际网路。DNS使用TCP和UDP埠。目前网站对于每一级域名长度的限制是63个字元,域名总长度则不能超过253个字元。

由于一般网站都是以「自家伺服器→DNS伺服器→个人电脑」的程序营运,DNS伺服器负责「解析这个网址应该要连到哪一台伺服器」这样的工作。换句话说,检调若掌握DNS的登录资料流程档,可藉其对应的网域位置循线找到该名使用者并做拘捕,以现行的网路用语来说即为「查水表」。

不过,翁柏宗指出,目前在《电信法》第2条第8项所定义的通信纪录,是指电信使用人使用电信服务后,电信系统所产生之发信方、受信方之电信号码、通信日期、通信起讫时间等纪录,并以电信系统设备性能可予提供者原则,而电信号码系指电话号码用户识别码,「并未包括DNS等网域资料。」

翁柏宗表示,委员会初步认定现在的《电信法》通讯纪录并未包括DNS等网域资料,而且涉及个人资料与隐私权问题,因此还须再邀请司法机关法务部与检调单位、电信法的专家学者与网路业者,再做进一步讨论与研议,以求遵循法律保留与授权,并符合法律上的比例原则。▼若掌握电脑的DNS网域伺服器登录资料流程档,就可循线找到使用者IP与其实际地理位置,图为资料示意图。(图/视觉中国CF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