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身教练偷情惹火元配… 把小三私处照寄给她阿公
已婚刘姓健身教练与李姓女子偷情,刘妻发现后,愤而将老公手机内李女的「私密部位」照印出,以存证信函寄给李的祖父,并提告求偿300万元,李认为她名誉受损,请求不用赔偿;一审法官判李应赔偿13万元,台中高分院加码2万,判赔15万元定谳。
判决指出,李女(27岁)3年前因健身结识刘男,2人在刘男租屋处、李女上班大楼的哺乳室等地发生性行为;2014年5月间,刘妻在老公手机内发现2人嘿咻照,因而提出刑事告诉,李女也被依妨害婚姻判刑2个月确定,民事部分,刘妻求偿300万元。
一审判李女赔偿13万元,刘妻、李女都不服上诉,刘妻请求法院判李女再赔偿45万元;李女主张,刘妻取得她身体「私密部位」照、列印后用存证信函寄给她祖父,已侵害她的隐私权与名誉权,认为赔偿13万元并不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