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园环保局提供水污费申报服务 协助登录网路申报平台

▲环保局人员前往畜牧辅导业者申报污费 。(图/桃园市环保局提供)

记者杨炽兴/桃园报导

畜牧业水污费第1期的申报缴纳时间至7月31日止,桃园市环保局提醒畜牧业者于规定期限内申报缴费。逾期须缴交滞纳金,超过3个月予以罚款;另外环保局也提供「水污费申报服务」,协助业者登录网路申报平台,服务完全免费,欢迎业者多加利用。 环保局表示,为落实污染者付费精神,排放至地面水体之畜牧废水,需缴纳水污费,但如有符合下列三种情形之一者,得免缴该部分水污费:(一)取得沼液沼渣农地肥分使用计划同意,施灌的沼液沼渣量。(二)依核准农业废弃物再利用计划进行再利用之禽畜粪尿。(三)畜牧废水处理至符合放流水标准,经水污染防治许可证文件)核准回收再利用,作为作业环境内或作业环境外花木浇灌之畜牧废水量。

▲环保局辅导相关业者前往模范畜牧场参访及水污费申报说明 。(图/桃园市环保局提供) 环保局提醒业者,畜牧业水污费第1期的申报缴纳时间至7月31日止,未于期限内缴纳费用者,应依缴纳期限当日邮政储金一年期定期存款固定利率按日加计利息一并缴纳;逾期90日仍未缴纳者,另处新台币6,000元以上、30万元以下罚锾。

环保局与桃园市养猪协会提供「水污费申报服务」,协助畜牧业者登录网路申报平台,并寄送缴费单给畜牧业者;畜牧业者只需提供畜养头数资料,即可持缴费单到超商或农会等指定金融机构完成缴费,轻松完成水污费申报缴纳手续,欢迎业者多加利用,咨询电话03-3386021#1320,以及03-33598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