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WNIC执行长黄胜雄:数位中介法 应纳管DNS提供者
由五大有线电视系统台业者合组成的台湾有线宽频产业协会(CBIT)秘书长彭淑芳认为,有线宽频业者提供连线,且绝大多数业者把讯务收集之后,再传送到大的业者进行IP peering,绝大部份ISP业者并没有《数位中介服务法》条文所讲述的相关记录尤其是用户拜访哪一个网址,连线记录亦未保存,不应该对提供宽频服务的业者要求负担保存及紧急限制移除的管束。
数位中介法明定,各主管机关可向法院声请紧急资讯限制令,法院须于48小时内裁定。黄胜雄建议,若是重大紧急事件,可比照家暴保护令,限缩为4小时。
《数位中介服务法》预定纳管对象包括连线服务、快速存取服务、资讯储存服务、线上平台服务提供者、指定线上平台服务提供者等五大类,Dcard/Meta/YouTube/Yahoo拍卖等线上平台服务提供者及指定线上平台服务业者、中华电等电信业、凯擘及中嘉等有线电视业者,台固、速博等快速存取服务、VMWare等资讯存取服务等业者均将被纳管。
NCC表示,技术上做不到的不可能要求业者,这是原则。非法内容移除,ISP业者在必要时还是会被要求在接取处进行限制连线。另外,针对使用者达230万人以上之指定线上平台服务提供者违反规范时,主管机关可要求提供连线业者予以断网,NCC强调,230万系参考欧盟《数位服务法》以4,500万人口的1/10划定指定线上平台,这是初估数字,可以讨论或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