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升三级警告「代购」也算明知故犯? 陈时中:应该也会列入

中央流行疫情指挥中心指挥官陈时中。(图/记者林敬旻摄)

记者赵于婷台北报导

为防堵境外移入新冠肺炎,中央流行疫情指挥中心祭出「明知故犯条款」,禁止非必要前往第三级旅游警告地区国家,但台湾代购业庞大,是否也一样列入标准?对此,指挥官陈时中指出,正式公布定义后,这类业者可能也会列入。

明知故犯条款规定,非必要前往第三级警告等国家或地区,返国后接受隔离或检疫者,不得领取补偿,并加收必要费用;另外,入境填写检疫通知书资料若不确实,除不得领防疫补偿,还可依「传染病防治法」第58条规定及第69条第1项最高处15万元罚锾,另针对违反相关检疫规定者,依法罚10至100万,并将公布姓名

而针对「明知故犯」相关定义,社区防疫组副组长庄人祥表示,目前确切定义指挥中心还在讨论,之后会依照民众申请的内容,进一步评估认定是否属于明知故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