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盛金案再爆新进度 陈铭达再讲不清楚恐被罚

日盛金大股东建群投资的最终受益人陈铭达,一直无法提供有力证明,确定自己不是人头,恐成为金管会最终受益人条款上路以来的首位被处罚者,最重是限期处份持股,亦或是罚锾200万元以上、1千万元以下。

金管会主委黄天牧12日表示,2020年10月首次约见陈铭达,对方强调自己是建群投资的最终受益人,绝对不是市场所称大陆明天系肖建华的人头或代持股者,但金管会要求陈铭达提供有力证明,如资金流向实质控制权文件等,直到2021年1月7日陈铭达与银行局视讯,仍是没有提供证明文件,金管会已给出最后期限,若仍是无法说清楚,金管会研拟各种可用法规,包括金控法16条等。

黄天牧强调:「社会对此事有期待,金管会也会有所作为」,但正在行政处理过程中,不便对外透露,只表示给陈铭达的时间绝对不到一个月,但中间还有行政流程要走,且要给陈铭达陈述意见机会,可能还要一段时间。推估可能会拖过富邦金公开收购日盛金的2月1日截止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