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未如期出清持股 日盛金大股东CTL再挨罚1200万

CTL原持股日盛金24.09%,由于未确实申报实质受益人或最终控制权人,去年5月底依违反金控法重罚2500万元,并须在1年内处分未依规定申报超出的19.09%股份。金管会今年4月及5月间已二度发函CTL,提醒应在期限内完成多余持股处分。

银行局主秘侯立洋表示,截至5月31日处分期限期满,CTL仍持股日盛金9.23%,虽然已处分近8成的应处分持股,已展现一定积极度,但仍未达规定要求,CTL对此表示为程序及市场消化度所致,经综合考量下再裁罚1200万元,并要求年底前完成持股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