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大租税抵减 力拚届满延期
三大租税抵减将于2024年落日,包括产创条例10之1、中小企业创新研发抵减及中小企业加薪抵减,届时企业税负恐将加重。图/本报资料照片
2024年将落日的租税抵减
三大租税抵减将于2024年落日,包括产创条例10之1、中小企业创新研发抵减及中小企业加薪抵减,届时企业税负恐将加重。不过,相关人士指出,财政部对产创10之1延长态度较保留,另外两项抵减则有争取的机会。
有台版晶片法之称的产创条例10之2,落日时间是2029年底,近期工商业界持续发声,希望产创10之1智慧机械及5G系统投资的租税减免,可比照10之2再延长,让两者一起落日。
对此,财政部表示,产创条例10之1相关租税优惠是否延续,经济部可再评估,但应避免为延长而延长,财政部也会衡酌产业需求、国家财政状况,滚动检讨,修正租税优惠。
据悉,财政部内部倾向让产创10之1如期落日,主要是产创10之1的定位是「点火」,如果时间拉得太长,反而可能失去鼓励企业在短时间内加速智慧升级、运用5G系统与资安服务的政策效果。
财政部也认为,产创10之2是为了巩固台湾企业在国际间的竞争优势,希望业者大规模投资前瞻创新研发、先进制程设备,如果硬要把10之1和10之2的落日时间切齐,反而混淆两者的政策目的。
至于中小企业发展条例的研发支出抵减,将在明年5月19日落日,相关人士指出,该租税抵减上路已十年,但考量提振中小企业竞争力,如果经济部认为有必要,相关优惠或有可能再延长。
依中小企业发展条例第35条,为促进中小企业研发创新,中小企业投资于研究发展的支出,可选择于支出金额15%内抵减当年度应纳营利事业所得税额,或于支出金额10%内抵减自当年度起三年内各年度应纳营利事业所得税额。
该条例也规定,抵减应纳营利事业所得税额,不得超过该公司当年度应纳营利事业所得税额的30%,且两种方式一经择定后,即不得变更;同时,如果适用产业创新条例相关抵减优惠,即不得重复适用。
相关人士指出,目前最确定会延长落日的则是中小企业加薪抵减,依中小企业发展条例第36-2条,中小企业符合一定条件,即可就其每年增雇本国籍员工所支付薪资金额的130%,自其增雇当年度营利事业所得额减除。
为因应国际经济情势变化,促进国内中小企业投资意愿及提升国内就业率,先前经济部已表示会和财政部会商,延长该抵减的适用期限,且会放松现行「经济景气指数达一定情形」条件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