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抵税额抵减欠税的会计处理
什么是留抵抵欠?
答:留抵抵欠,顾名思义,就是用增值税进项留抵税额抵减增值税欠税的情况。需要说明的是,增值税欠税滞纳金也可以抵减。
什么情况下可以适用留抵抵欠?
答:条件1: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条件2:既欠缴增值税,又有增值税留抵税额。
办理方式
答:纳税人可前往柜台办理,也可通过电子税务局的以下模块提交申报办理:
我要办税→一般退(抵)税管理→增值税留抵抵欠。
会计处理
答:1. 若增值税欠税税额及滞纳金大于期末留抵税额,按期末留抵税额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红字)
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红字)(红字)
借:营业外支出——滞纳金
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贷:银行存款
2.若增值税欠税税额及滞纳金小于期末留抵税额,按增值税欠税税额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红字)
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红字)
借:营业外支出——滞纳金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红字)
申报表填写
答:通过《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附表二第21栏“上期留抵税额抵减欠税”,填写本期经税务机关同意,使用上期留抵税额抵减欠税的数额。
政策依据
答:1.《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进项留抵税额抵减增值税欠税有关处理事项的通知》国税函〔2004〕1197号
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用进项留抵税额抵减增值税欠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4〕112号
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将增值税进项留抵税额抵减查补税款欠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5〕16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