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类企业西进 需做好税务管理

他指出,在大陆拥有较大经营比重的台商,多数有意向在A股上市,但这对原本已在台上市柜的企业来说,需额外注意证管法令规范,避免误触下市条款。另外,这类台商除调整部分供应链到海外,仍会考虑持续加码在陆成立次集团总部,但次总部的设立涉及大陆境内订单、人员调整、公司迁址、投资架构重组,以及承诺未来税收贡献等商务、财税议题,需审慎评估成本效益。

徐丞毅表示,寻求两地挂牌的台商不能仅考虑单边法规要求,需拉高战略角度到母集团,并全盘考量股权改制的相关架构重组、税务成本、资金流程规划、免税重组(递延资本利得税)的可能性等。

他指出,台商外移产能至东南亚或印度的急迫性这两年大幅提高,但移转部分产能,包括人员外派、设备搬迁、技术转移、当地产能利用率低落都会产生系列的跨境税务管理议题,台商必须更注意相关法令遵循。

最后则是接班无继的大陆台商家族企业,由于受到外部竞争激烈,土地、水、电与劳动成本高涨等影响,迫使台商一次性处分大陆资产,这类台商若早期有取得不动产,仍有机会在最后出场时获利。

但徐丞毅也提醒,当前大陆不动产市况不佳、外汇管制政策模糊、不动产处分税负,需具备熟悉大陆相关法规及金融实务者,从寻找买方、交易谈判到协助款项汇出提供建议,才能避免出售后无法在境外取得款项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