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重下水道1死1昏迷意外 因未确实前置作业和佩戴防护具

▲酿出意外的三重地区下水道圆孔内为劳工作业场所。(图/新北市政府提供)

记者张暐珩/新北报导

新北市三重地区3日晚间发生工人受困污水下水道意外,新北市劳动检查处表示,初步发现,41岁卢姓与2位45、21岁陈姓工人于6公尺深的污水下水道从事巡检作业,事先未进行通风换气作业和测定氧气与有害气体浓度,也未使用空气呼吸器等个人防护具,导致3人进入下水道时,疑似因下水道内的有害气体浓度过高,造成中毒现象

其中,卢姓工人因中毒症状较轻,送往淡水马偕医治后,已无大碍;但是2位陈姓工人(属父子关系)救出时已无生命迹象,分别经送往新北市立联合医院三重院区台北市马偕医院急救,最后儿子仍因伤势过重宣告不治,父亲目前虽恢复心跳,但尚未脱离险境

劳检处表示,依据缺氧症预防规则第4条、第5条及第25条规定,雇主使劳工从事下水道等缺氧危险作业时,应置备气体测定仪器,同时实施通风换气作业,以确认空气中氧气浓度达到18%以上,或使劳工使用空气呼吸器等防护具。否则一旦疏忽,将造成不幸的事件发生。

另外,劳检处目前已要求施工单位立即停工,配合调查,在改善计划未送劳检处核备前,不得复工,否则将移送地检署侦办,针对雇主疑涉职业安全卫生法第40条之刑事责任部分,亦将移送地检署侦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