殺家暴夫情堪憫恕 外配再減刑

祁姓男子与离异的泰籍前妻Srilofow仍同居,前年8月前妻因未即时到医院接祁,祁命下跪,并将口中饭菜、口水吐在她身上,骂她脏话并掴掌;前妻不甘受辱,拿水果刀刺死祁,报警自首。桃园地方法院依杀人罪判Srilofow5年6月徒刑,台湾高等法院认为其情可悯,昨再减为2年10月刑。

高院认为,Srilofow主动向到场警员自首,本案告诉人、祁的胞弟与胞妹2审时态度也转变。祁酒后会对妻儿家暴,长达数年,Srilofow离乡背井来台,平时除要照顾3个小孩,还得承受祁长期暴力,在情绪累积情况下才铸错,与一般逞凶斗狠、谋财害命杀人不同;杀人罪最低本刑为10年徒刑,自首减刑后仍为5年以上,再依刑法第59条「情堪悯恕」条款减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