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警案外役监将设门槛 暴力、杀人等重大犯罪者无申请资格
法务部(资料照)
日前发生震惊全国的台南明德外役监脱逃受刑人杀害2名员警案件,引发各界质疑外役监遴选的标准是否过于宽松,为此,法务部拟修正《外役监条例》,将增设遴选门槛,包括暴力、强盗、人口贩运、家暴等重大犯罪者不能申请,且服刑逾三分之一、累犯须服刑逾二分之一才准申请。另目前在外役监服刑违规者,将移回一般监狱服刑。
法务部表示,《外役监条例》的修正重点,在积极要件方面,包括须合于有期徒刑执行逾三分之一、累犯逾二分之一;有悛悔实据且一年内符合可提报假释之刑期;在监表现良好且无危害公共秩序、社会安全之虞等三项要件,始得遴选。
至于消极要件方面,则列举不得遴选情形,包括:故意犯罪致死、所犯系十年以上重罪、妨害公务致重伤、脱逃、强盗、加重诈欺、掳人勒赎等重大暴力犯罪、以及犯组织犯罪防制条例、枪砲弹药刀械管制条例、儿童及少年性剥削防制条例、性侵害犯罪防治法、家庭暴力防治法、毒品危害防制条例、人口贩运防制法等特定犯罪均予以排除。
此外,修正违规移回一般监狱之规定,增列违反外役监安全或秩序、违反返家探视规定等情节重大、受伤或罹病、其他重大事由不宜于外役监继续执行等各款情形,均应报准后解送移回其他监狱执行之规定。
法务部表示,修正《外役监条例》,将配合修订相关办法,包括「外役监受刑人遴选实施办法」、「外役监受刑人返家探视办法,法务部已在9月14日邀集专家学者召开咨询会议,多方了解及搜集各界意见,法务部长蔡清祥并于今日下午召集法制司、检察司、综合规划司、政风小组及矫正机关等进行修法讨论,期使相关办法规范一致,以明确执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