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變賣公款郵票獲利百萬 觀音公所約聘人員遭訴
桃园市观音区公所许姓约雇人员,8年间向公所请款购买邮票后打折卖给集邮社,不法获利131万余元。桃园地检署侦结起诉,考量许男已缴回犯罪所得且态度良好,建议处适当之刑。
桃园地检署起诉书指出,42岁许姓男子在桃园市观音区公所社会课担任约雇人员期间,负责国民年金及机场回馈金等业务,因公务需邮寄相关宣导单、通知单及民众回邮信封。
起诉书指出,许男自民国102年12月26日起至110年8月4日止,向观音区公所请款购买邮票后,再以邮票面额8.5折至9折的价格,分29次卖给不知情的「全台集邮社」翁姓负责人,不法所得新台币131万7399元。
桃园地检署日前侦结,依涉犯贪污治罪条例起诉许男,另考量许男犯后态度良好、已缴回犯罪所得,且于侦查中自白,依规定得减其刑,建请依法量处适当之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