邮局爆员工盗卖古董邮票 变造证明大赚400万判刑
▲任职台北邮局快捷员的吴姓男子,谎称有一批古董邮票可卖,伪造印章及购票证明等资料,卖给收购业者。(图/资料照/记者李蕙璇摄)
担任台北邮局快捷邮件员的吴姓男子,谎称手上有一批,邮局清理仓库时发现的古董邮票,让员工不公开贩售,揪收购邮票业者投资,还强调保证获利30%到50%,业者因此陆续交付近400万元款项,但事后却发现包括邮局用印、承办人员用印、购票证明等都是吴男仿造的。台北地方法院依伪造文书等罪,将吴男判处6个月有期徒刑,得易科罚金。
吴男于1990年12月,进入中华邮政公司担任台北邮局快捷邮件员工,自2015年4月起,向一收购邮票的殷姓业者宣称,因为公司拆除旧大楼,整理仓库时发现大批清代、民初发行珍贵绝版邮票,让员工可以低价、非公开方式贩售。他手上拿到一批,鼓励业者投资,由他协助转售转取价差,保证获利30%到50%。
由于吴男每次交易时,皆附上邮局的购票证明、收款证明,因此业者不疑有他,至2016年8月止,陆续交付共399万4000元现金,向吴男购买古董邮票,再委由吴男代为转售,以获取利益。
2017年2月,业者质疑吴男代转售邮票所得款有「暗杠」嫌疑,跑到邮局要讨回款项及邮票,并询问其长官,贩售邮票的详细状况,这才发现,邮局根本没有所谓让员工优惠卖邮票一事。
且经多方比对,根本是吴男私自伪造「台北邮局邮票组」印章,以及承办人员「陈佳燕」印章,开立假的购票证明、收款证明。不满被骗,业者向警方报案并提告诈欺,中华邮政公司也对吴男提起伪造文书告诉。
吴男到案后,坦承伪造邮局和承办人员用印,制作假的购票及收款证明,但不记得何时变造证明单。法官认为,业者提告诈欺取财,因为单一陈述,无其他证据,检方也已不起诉,此部分不另做处分。
但吴男伪造假的「台北邮局邮票组」印章,以及根本查无此人的承办人员「陈佳燕」印章,使人误信为真,又变造购票及收款证明,已损害中华邮政公司的信用,与业者的权益,判决有期徒刑6个月,得易科罚金,全案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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