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救修法1/跨越貧窮線 補助即全無 專家喊設緩衝機制
兴隆会所探访低收入户。记者林琮恩/摄影
台湾低收入户、中低收入户补助「非全有、即全无」,贫穷民众一旦赚取超过各县市最低生活费薪资,即失去生活扶助、就医及就学补助等资格,经济压力顿时浮现,导致民众不敢脱贫,有人社福补助一领就是40年。
兴隆会所会员、思觉失调患者凯富,家住安康平宅。他表示,家中40多年来都是低收入户资格,曾经想脱离「接受救助」环境,但努力赚钱改善生活的同时,却担忧收入超过门槛,恐会失去社福资格,连带看病健保费、回归一般租屋市场,压力迎刃而来。
一个低收入户家庭共3名成员,均为身障者,仅2兄弟具劳动力,现领取低收入户各项补助合计7万6千余元,一旦失去社福资格,2兄弟每月必须各赚4万3千元以上。服务该案家的社工林建宇感叹,连自己都赚不到这数目。
台湾贫穷政策及低收、中低收补助方式,是由「社会救助法」规定。政治大学社工所副教授蔡培元指出,该法授权地方政府订定不同补助级距,贫穷民众收入增加时,若跨越级距则补助也会减少,但级距之间补助差异过大,民众工作后,收入虽增加,但仍不足福利补助的额度。
蔡培元也说,台湾社政、劳政整合度不足,未来应强化双方合作,先由第一线社工人员评估民众是因身障、长照等家庭困境而无法就业,或有就业意愿,但因学历、技能不足导致求职碰壁,再视情况安排社会福利、就业辅导资源介入,帮助民众脱贫。
台大社工系名誉教授郑丽珍指出,许多低收民众从未就业,拿不出资力说服雇主,有些则是就业状况不稳定,但目前低收民众就业辅导资源与一般民众相同,缺乏积极辅导措施,已研拟就业辅导进入「社救法」,未来由社政单位转介劳政单位积极介入,进行就业辅导。
「低收家庭最害怕失去就学补助、健保减免。」郑丽珍也说,若这些福利没有改变,弱势民众就业意愿也会提高。修法版本中,预计设计「缓冲机制」,即民众薪资超过县市基本生活费,但未达2倍或2.5倍时,虽名义上脱贫,但让其保有健保、学费补助。
社救司副司长杨雅岚表示,各界对「社救法」的诸多期待,卫福部已启动社救法修法作业,亦办理修法委托研究案,持续搜集各界意见,预计明年五月提出政院版「社救法」修正草案;亦补助地方政府及民间团体,办理各项脱贫措施,例如就业转介、教育投资及资产累积等方案,透过多元脱贫方案提升家户脱贫意愿,获得经济层面保障,并协助经济自立,以强化保障经济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