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论-法规制度与市场力量才是推动低碳循环经济的根本

蔡总统第一次上任时提出五加二重点产业政策,其中的「循环经济」与「绿能科技」实与国际趋势相接轨,当下也看到一些推动方案,着实令人感到鼓舞与高度期待。然而五年多以来,政府面对循环经济与低碳经济这两个议题时,以技术为本位的思维还是普遍存在,明明是经济法制议题,但从各推动办公室的工作目标,及各办公室皆以工研院为首的科研法人单位所支持等两个现象,即可见端倪,不但欠缺对循环经济与低碳经济所需要的实质整合驱动力进行建立与强化,也还停留在把力气放在建立资料库、技术研发与媒合等基本工作上的僵化思维。

以循环经济为例,重视技术的结果便是许多废弃物经高端技术转成二次料后,若无法被产业利用消化,依然是废弃物,甚至可能成为非法废弃物。这跟国外循环经济的推动方向,强调以法制创造市场,以市场带动科技发展的方向完全背道而驰。

推动「循环经济」与「低碳经济」绝对是跨部会合作才能有所进展的工作,但长久以来,在我国政府体制下,跨部会合作难上加难,各部会都谨守本分,深怕踩到其他单位的业务管理范围,因此呈现出来的是只有分工没有合作,连环保署于7月甫成立的办公室也巧妙避开「经济」二字。但不论是资源循环还是气候变迁的推动工作,若没有「经济市场」力量支持,便无法长治久安并向前迈进。而「经济」力量来自「市场」的推动,环境保护相关的「市场」在「市场失灵」的情况下,不会在民间自发性的形成,而必须高度仰赖「法规」来引领。

和国外对照之下,我国「关于循环经济及低碳经济的相关法规」 实在付之阙如。若欠缺有效的法规,不论是循环经济还是低碳经济,目前在经济部之下或是由环保署推动下,可预期都是效果有限,更可能是白忙一场,更显其落伍思维与国际绿色新政先行者的推动相差甚远。

建立循环经济及低碳经济「市场」的目的,是为解决环境公共财遭到破坏的现况,但因市场失灵而需要政府藉法规来高度介入。举例而言,在环保署推动下,我国资源回收工作成效闻名于国际间,在国内也已建立了成熟的资源回收产业链与经济体系,可归功于当年废弃物清理法修正的带动。

而三十多年前,推动资源回收工作的出发点是为了解决废弃物处理问题,如今资源回收是循环经济中很重要但也只是部分环节,并非循环经济的全部。循环经济所涵盖范围包含生产制造、运输物流、销售消费等各个经济面向,目的是希望建立有责任的生产和消费型态,完成一个资源可以无限循环利用的经济体系,其范畴几乎涵盖所有部会的管辖范围,如果仅由环保署或经济部工业局各别推动,没有共识目标下,自然碍手碍脚。

低碳经济或气候变迁的推动工作亦然,目前政府仅进行鼓励性的节能与再生能源供给使用、排放量登录盘查、自愿性减量抵换、征收碳费等基础工作,而无心思考建立有效的碳排放交易市场,或推动国际间常见的能源电力使用调度机制。政府只有在国际组织对减碳工作评比排名低落时,才自怨自艾或责怪评比不公,也难怪我国不只落后欧盟,也落后亚洲邻近国家的净零排放政策甚多,开发中国家的思维实在令人唏嘘。

疫情之下,从各国的疫后复苏方案中,可看到在绿色经济的投资更加被强化,其中循环经济与低碳经济依旧是国际趋势中的两大热门类别,与疫情前相比,也毫无退烧迹象;此外,因各国实施绿色新政后的碳边境调整措施,也马上会对我国出口产业产生压力。更有趣的是,循环经济与低碳经济两大思维也正快速的整合互补中,如增加再生料的运用来强化减碳效益,实质贡献于温室气体减量的机制也正在被规划计算当中。

因此,虽然是老生常谈,但面对国际环境快速变化之际,我们呼吁政府正视:通盘性与系统性的法规与市场机制亟待建立,有效的法规制度与经济力量才是循环经济与低碳经济推展的根本之道,此外也需要具有强制力与效率的行政整合机制来推动。目前单凭环保署及经济部的各自努力,又在没有具约束力的法规之下,低碳与循环社会的绿色愿景也终究只会一场游戏一场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