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T霸当路霸 屡拆屡建求重刑

洪姓男子涉嫌自九十二年起,陆续在竹县苗栗南投县高速公路国有土地广设T霸,即使地方政府已强制拆除,洪男照样重建,租给广告客户收取租金新竹地检署调查后认洪男窃占国有土地牟取暴利,依违反建筑法、窃占等罪嫌起诉,并请法官量处重刑

起诉书中指出,四十六岁洪姓男子(台中市人)涉嫌自九十二年起,在竹县、苗栗县及南投县以每年八万元代价长期向地主租用农地,于国道旁违法设置T霸,再以每月三至六万元租给广告客户。

新竹县政府分别在九十四、九十六、九十九及去年总共四次,接获台湾国道高速公路北区工程处中坜工务段稽查举发后,发函要求洪男自行拆除。洪男不予理睬,县府陆续强制拆除。讵料洪男没多久雇请工人在原处重建T霸,继续招揽刊登广告。

检警调阅洪男前科发现,洪男至少三次因窃占国土违法设置T霸,被竹县、苗栗县及南投县地院判处四至九个月不等徒刑,并科罚金十五至卅万不等罚金,但他不知悔改,即使地方政府已强制拆除,照样重设T霸,租给广告客户收取租金。洪男到案说明时坦承建T霸出租,但否认窃占国有土地。

新竹地检署检察官廖启村在起诉书中,以强烈的语气指出,洪男多次触法动机,纯粹是贪图T霸巨额广告利益,不但造成民众对政府取缔决心的质疑,还造成其他T霸业心存侥幸,不怕被罚或取缔,让竹县成为全国T霸密度最高的县市媒体甚至谑称看到T霸就知道新竹县快到了,行为恶劣,请法官从重量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