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宅居住年限 研议再延长
现行规定社宅租赁期限为三年,期满得续约,一般户最长可租六年,符合经济或社会弱势身分者得延长为12年。官员说明,一开始规划居住年限上限,因当时社宅量体较少,希望能达「流通性」、「滚动使用」的效果,但随着社宅数量愈来愈多,未来达到一定比重时,将评估再延长。
其中,在一般户的部分,未来将再评估能不能做到「6+3」年;在经济社会弱势户上限12年租期的部分,之后也会再评估延长,不过在还没调整法规前,会规划朝向松绑续约,以照顾弱势。
目前各县市针对高龄者和低收入户等弱势群体,普遍给予最长年限12年,随社宅完工数量成长,内政部已经跟各地方政府沟通,后续会针对较不适合搬家的经济社会弱势族群,规划社宅租期「再延长」的做法。
内政部官员也喊话,社宅的高龄居住者可以「宽心」,只要社宅数量逐渐足够,基本上政策会朝向松绑放宽,而相关规划方案已在内部讨论中,讨论完后会再与地方政府确认,一旦政策确认就会发布实施。
国际普遍以住宅存量5%作为社宅规划数量,有些国家已超过10%、荷兰社宅甚至已逾三成;官员说明,鉴于台湾推动社宅的起步较较晚,今年第二季全国住宅存量为925.9万户,短期内要达到40~50万户有难度,因此,一开始先提出20万户社宅,以2%~2.5%作为第一阶段目标,下一阶段就是50万户。
国土署预计,今年底直接兴建社宅达9.5万户决标待开工,这些社宅量体会在未来三、四年完工。官员表示,社宅希望让民众生活安定,但也不可能永久居住,还是希望一定年限后,民众能寻求更好的生活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