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权社会住宅研拟推动 宏普建设董事长游武龙:建议还是走既定社会住宅的政策

游武龙表示,政府规画推动一次付清20年租金的使用权社会住宅,应该已经事先规画好相关配套,依政策研拟入住条件,承租社会住宅设定有65岁以上的年龄门槛限制,要一次付得出未来20年租金的长租型社宅,原则上政府的发想,应该是良善的,立意甚佳,可保障65岁以上高龄租屋长者不致于被房东拒于门外。

游武龙表示,不过,目前政策配套,会碰到一个问题,即65岁以上租屋族可能会是经济相对弱势,但又要负担得起、而且又得一次拿得出480万元让房东押着20年,这种房客,就未必一定是经济弱势族群,因此形成政策想要照顾的主要对象65岁以上长者,与实际可能一次付得起20年租金的入住对象,互相矛盾的现象。

游武龙表示,在银行融资条件方面,对于建商来说,也一定会有所疑虑,连地上权住宅都有地上权土地不能分割、建物属于得标建商,房屋价值因使用年限减少而递减,造成银行贷款成数较低、利率较高等市场抗性,更何况是无土地产权、无房屋产权的使用权社宅。因此,不论政府要保证20年、40年或60年最少3%租金报酬率,对于建商、及承租者来说,都没有产权或抵押品可向银行贷款。

游武龙表示,因此,现阶段使用权社宅的政策配套,仍欠缺可行性及诱因,必须更周延思考。

游武龙建议,政府还是走既定的社宅政策,包括兴建社会住宅、包租代管及租金补贴等;若要推动使用权社宅,并吸引建商积极参与使用权社宅?依现有配套,还不成熟,应该不会有建商愿意投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