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拟推动使用权社会住宅 华固董事长提1建议

政府提出使用权社会住宅的构想。(图为位于台北市信义区的广慈社会住宅/资料照)

政府拟推动使用权社会住宅,对此,华固建设总经理洪嘉升表示,目前对于政府要推动的20年长租型,没土地产权、没建物产权,没有不动产增值空间的使用权社会住宅,在配套上还显不足、也不成熟;但若政府要推动,应该把未来20年的「地租」,「一次性标断」,否则未来持有成本将随着每年提高的房屋税和地租攀升,而逐年提高,最后就形成「死亡交叉」。这是制度上的问题,只要愿意修改,制度才可能行得通,走得下去。

洪嘉升观察政府研拟中的使用权社宅政策内容,认为每月租金2万元,在北部、南部等全台各县市,租金行情不同、因此受用度都不同,但是营建成本和造价,在全台各地,都是一样的高。初步看来,政府研拟推动的使用权社会住宅,并没有深入去调查、研究没有自有住宅且65岁长者租屋者,他们真正的需求和想法是什么,因此,这只是一个政策构想和腹案。

洪嘉升表示,姑且不看政策成熟度如何,依民间投资人或金融寿险业的资金配置着眼点来看,除要求每年2.97%、甚至3%以上的租金报酬率之外,最主要还是要看持有10年、20年之后,持有的房地产增值带来的资本利得,而不只是看10年、20年的租金报酬率。

他指出,更何况,台股中很多档ETF,年化报酬率都已经有8~10%水准,如果站在民间投资人或金融寿险业者的角度来配置资产,又何必去参与必须投入营建成本、租金报酬率3%、没有资本利得、而且20年期满后使用权资产一切归零的使用权社会住宅?

洪嘉升表示,目前相关政策尚未正式定调,或许有具体招商案例、配套和计划,民间建商才会自行来进行财务试算、风险评估,才知道是否有足够的参与诱因。

另外,在持有成本方面,洪嘉升依政策研拟中的方案来观察,政府若要推动没有土地产权、也没有房屋产权的长租型社会住宅,那么在入住民众的不动产持有成本方面,应不必缴交房屋税、地价税,但是,必须依租赁的权利金年限缴交「地租」,依据则是以公告地价的一定比例来订定。

洪嘉升建议,政府若要推动20年长租型社会住宅,在配套上,应该把未来20年的「地租」,「一次性标断」,一次计算完成20年总租金及总「地租」,让民众可以一次掌握未来20年究竟要花多少钱,才能入住,否则,依照公告地价每年调涨的特性,将来「地租」势必逐年浮动性的递增,而且,只会增加、不会减少,造成持有成本「地租」的不确定性。

洪嘉升指出,现阶段地上权住宅,就存在这样的一个制度性问题,不动产价值随着存续年限逐年减少、而逐年递减,但是持有成本随着每年提高的房屋税和地租攀升,而逐年提高,最后就形成「死亡交叉」。这是制度上的问题,只要愿意修改,制度才行得通,走得下去。

洪嘉升表示,因此目前对于没土地产权、没建物产权,没有不动产增值空间的使用权社会住宅来说,民间投资人何苦去参与投资开发,值得深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