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设掰!陆住建部拟推新规:住宅买卖按实际使用面积计算
买屋时,公设占比往往是考虑条件之一,甚至有些物件的公设比可达到50%,或是买100坪只得到70坪的使用空间。大陆住建部发现了消费者的困境,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布的一项新规征求意见稿中,明确指出「住宅建筑应以套内使用面积进行交易」,也就是说,未来在大陆买房,有可能「买多少,住多少」,摆脱公设比高的困扰。
综合陆媒报导,住房和城乡建设部18日于官方网站发布《关于<城乡给水工程项目规范>等38项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全文强制性工程建设规范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在这38项强制性工程建设规范中,有一份全文3.1万字的《住宅项目规范(征求意见稿)》,第二部分2.4.6条明确指出,「住宅建筑应以套内使用面积进行交易」。
▲《住宅项目规范(征求意见稿)》第二部分2.4.6条规定。(图/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虽然这项新规还处于「征求意见」阶段,但这是住建部首次在官方文件中,明确提出房屋应由套内面积来进行交易。
所谓「套内使用面积」为套内卧室、起居室、客厅、走廊、厨房、卫生间、厕所、贮藏室等空间面积,加上墙体面积与阳台的总和,类似「实际使用面积」的概念。
有报导指出,业界人士表示,这条规定之所以诞生,正因是「居民关注的焦点问题」,新规关系到每个住宅用户的切身利益。目前,大陆住宅建筑主要以建筑面积进行交易,「这样会出现同一项目的建筑,面积相同而套内使用面积不同的问题,加剧『公摊面积伤民』的矛盾」。
▲公设一般指接待大厅、中庭花园、空中花园、交谊厅、游泳池、视听室、健身房等。(示意图/记者彭怀玉摄)
这份《城乡给水工程项目规范》等38项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工程规范住宅规范,正在征求各地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有关单位意见的同时,也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收集至2019年3月15日为止。
根据了解,类似的规定其实在重庆已实行17年,重庆市人大常委会2002年就以地方法规的形式,对商品房的计价方式做出明确规定和要求;同年6月通过《重庆市城镇房地产交易管理条例》,规定商品房现售和预售,以套内建筑面积(实际使用面积)作为计价依据,商品房买卖合约及商品房权证应当载明共用部位及设施,8月1日就正式上路,若有违规者,将由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处以商品房交易金额5%至10%的罚款,成为「终结公设比」的先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