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权住宅待研议 林右昌提社宅三精神
对此,内政部长林右昌表示,使用权住宅有很多问题待继续研议,尚未形成既定政策,他并指出,现行社宅使用时间采「3+3年」设计,可以滚动检讨,惟台湾的社宅政策起步非常晚,是民进党列入「十年政纲」和总统蔡英文执政后才开始推动,跟其他国家已推行数十年完全无法相比。而不管是直接兴建或包租代管,台湾社宅的数量都还需要大幅提升,这是社宅政策最大课题,也是未来要继续努力的方向。
林右昌也强调,社会住宅有三个很重要的精神:一、在最需要的时候,留给最需要的人;二、要有一定的周转率;三、要有退场机制。
由于外界质疑使用权住宅是「慢性炒房」,会排挤原有社会住宅,而且数量有限,只会昙花一现。
林右昌重申,社会住宅使用一定要有退场机制,当使用者达到一定社会经济地位后,就应退场,把国家资源留给更需要年轻人以及弱势族群,做最有效益的使用。他认为,使用权社宅尚待更多讨论与研议,并非既定政策,请外界勿以讹传讹。知情官员说,由于相关政策涉及跨部会合作,内政部不希望政策还在形成过程中,就有不同判断,影响未来政策施行方向。
知情人士指出,使用权宅是利用300坪以下公有土地,一个基地兴建20户或30户皆可,和社宅利用大面积土地不同,可充分利用政府国有地资源并和小建商的量能结合。
虽然要修住宅法有关社会住宅定义,让使用年限放宽,但使用权宅仅概念上仍属社宅广义的一环,如称社宅还可减免房屋税、地价税,不叫社宅也可实质帮助到新成家的年轻人,让其在选择住宅上多一种选择。
官员说,像新加坡的使用权宅就是使用99年。未来若推出使用权宅,相当于民众的住家,可自己装潢,只需缴交使用权费和管理费,至于公共空间由物管公司负责,政府不需介入,可自行决定住5、10、20或50年,应该有助解决年轻一代的居住问题。